工商维权很“给力”
“这是什么鞋子啊?我的小孩刚穿了两天,鞋面就开裂了,多次找到商家,商家至今也不给个说法,希望你们能为我们消费者维权!” 5月16日,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梅渚工商所受理了消费者孔女士的投诉。她称所购的某品牌童鞋刚穿两天鞋面就开裂了,因为在三包期内所以就向商家反映,但商家却不愿退货。工商管理人员接到投诉后,本着群众消费无小事的原则,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证,发现孔女士的投诉属实,工作人员便组织投诉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商家同意给孔女士退换一双新的童鞋,孔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工商管理人员对此表示,市民消费时要注意保存消费凭证和票据,当市民的消费权益受损时,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积极与商家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协商未果,可以向商家所在辖区的工商部门寻求帮助。如果工商部门无法有效调解消费者与商家间的矛盾,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商家提出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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