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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港口工商所查获“海螺”水泥侵权案

阅读次数:2347 编辑:通讯员 吴亚男|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1-04-1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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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港口工商所查获“海螺”水泥侵权案
 
 
图为该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场景
 
    近日,宁国市工商局港口所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查获七起“海螺”水泥侵权案。市场巡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有极少数人为牟取不法利益,以搭设简易房屋或租房的方式,设置经营性水泥包装窝点,用从市场回购的海螺水泥包装袋将从水泥罐装车上清扫的散水泥进行二次罐装,以低于市场价销售,赚取利润。“海螺”牌水泥早在2004年12月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在未经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许可下,少数村民回收或自行买卖“海螺”水泥包装袋包装散装水泥已经侵犯了知名商标的专用权,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情况,港口工商所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打击不法行为,目前,该所已立案7起,案件均在办理中。工商部门也在此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质次价低的冒牌散装水泥,以免对建筑质量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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